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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日期:2019-03-25 作者: 点击: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步规范和加强硏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9)35号)以及《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符合调入我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2019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

(四)调剂考生本科毕业学科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历史。

(五)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我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国语科目为英语。

三、调剂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根据实际招生录取情况和生源余缺情况,制定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学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需调剂到专业、调剂缺额、初试成绩及学业等相关要求。

(四)在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截至后,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实际情况和复试比例,按照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和学院公布的择优遴选规则,遴选在系统开放时间截至时间内申请调剂的合格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如下原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按本细则的“调剂基本要求”,从系统中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且按初试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当排序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政治理论初试成绩、外国语初试成绩依次确定遴选名单。

(五)学院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研究生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并按照学校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复试资格。

(六)学院网站(http://marxism.qut.edu.cn)将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八)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应登录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复试要求,准备参加复试所需要携带的材料、网上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同时还应登录马克思主义学院网查看复试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

(九)复试后,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由青岛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青岛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