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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设立高质量论文奖励的办法

日期:2018-12-18 作者: 点击:

为激励我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增强学院的科研实力和影响力,迎接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一级学科建设评估,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条件与金额

   1.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青岛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青岛理工大学。

2.发表当年CSSCI来源期刊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排名前10%或综合性社科期刊、高校综合性学报收录来源期刊排名前10%,《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字数不少于1500字),新华文摘全文摘录文章,每篇奖励1万元;发表当年CSSCI来源期刊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排名后90%或综合性社科期刊、高校综合性学报收录来源期刊排名后90%以及CSSCI来源集刊上的文章,每篇奖励5000元。

二、奖励申报与发放

1.高质量论文成果奖励实行个人申报制度。每年的12月底申请人将申报成果原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2.学院以课题立项的方式兑付论文奖金。

本办法自20181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