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工作奖励办法
(2016年1月6日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教学、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快学科与专业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奖励办法。
一、教学奖励
1、教学质量奖。对在学院组织的教学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150元、100元、50元;对在学校评教中专业教研室排名前十的专任教师和思政课排名前十的专任教师,每人奖励300元(以教务处反馈的评教结果为依据)。
2、教学研究奖。对我院教师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不包括教育理论类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3、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本科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奖励200元;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奖励100元;对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专业竞赛奖项的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上的“指导教师”为依据),每次奖励100元(相同作品不重复奖励)。届时指导教师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
4、示范课、公开课奖励。由学院批准的我院教师主讲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公开课、示范课,每次课按1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
二、学科与专业建设奖励
1、对在学科与专业建设方面做出贡献(比如申请新专业、校级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的教师,视情况每人每次奖励300-600元。
2、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入学、复试命题,每1份试题(含答案)按照3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研究生入学试卷评阅,每门课程按照2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研究生复试试卷评阅,每门课程按照1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
3、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论文开题、论文答辩工作的教师,参加本科生论文答辩工作的教师,均按每人200元/半天的标准支付报酬。
4、担任学院组织的讲课比赛评委的教师,按每人150元/半天的标准支付报酬。
三、科学研究奖励
1、学术成果奖励。我院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被《新华文摘》全文转摘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被《新华文摘》摘录要点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我院教师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每部奖励1000元。届时教师提交学术成果复印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
2、学术报告奖励。经学院批准的我院教师主讲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的学术报告,每次酬金300元。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或按相关文件执行。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学校绩效奖励政策调整亦会相应地做出改变,届时会向全体教师说明。学院院务会具体负责解释本奖励办法。
2016年1月6日